据悉中国互联网公司在海外上市此起彼伏。数据显示,仅阿里巴巴、京东等5家在海外上市的互联网企业总市值就达到2.7万亿元人民币之巨,这一现象引发业内人士对中国证券市场功能尤其是在支持创新企业、新兴业态发展方面的质疑。尽管证券法修订明年才能落定,但在业内人士看来,为这些企业打通通往资本市场的道路迫在眉睫。
“互联网是颠覆性的行业,应当着眼未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强调,允许未盈利的互联网企业在境内上市,让境内的投资者分享类似bat这样的大公司的红利仅仅是一方面,更重要的则是要为那些处于初创期的创新型企业提供借助资本市场发展壮大的机会,这也符合国家经济发展战略方向,让资本市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发展。